當前位置: 本站首頁 >> 財務資產收費 >> 正文

財務資產收費

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低值耐用品管理辦法

2020-11-13  點擊:[]

第壹條  低值耐用品屬於學院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學院教學、行政和後勤正常開展工作的物資保障。為進壹步提高低值耐用品利用率,防止積壓浪費和閑置流失,根據《高等學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辦法》([84]教供字2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預算管理辦法》(內財資規[2017]16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偶院國有資產管理的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低值耐用品(不包含家具、圖書、期刊)範圍: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即單位價值在500元~1000元的通用類或500元~1500元的專用類物品,以及批次購入的單價在500200元且總價在20000元以上的,耐用期在壹年以上能獨立使用的物品。單價在500元以上且數量在100個以上的專用和通用設備除外(該類歸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第三條  學院各部門使用校內各項經費(包括教學經費、專項資金、科研經費等)購置的低值品,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低值耐用品實行統壹建帳,實行院系二級管理。采購結束後,由采購人通過“資產管理平臺”提交入庫申請,經使用部門資產管理員驗收、國有資產管理處資產科審核後,到國有資產管理處資產科打印紙質入庫單,加蓋入庫公章後,第壹聯交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第二聯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資產科留存,第三聯由使用部門留存。 

第五條  低值耐用品任何人不準私自帶出學校,確需借出時,應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後辦理借用手續。 

第六條  使用部門要加強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和丟失,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按國家及學院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低值品自然損壞無法修復的,可申請報廢。低值品的報損、報廢、報失工作,參照固定資產報損、報失、報廢辦法處理。即部門資產管理員填寫報損、報失、報廢申請並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審核並統壹回收處理,辦理銷賬手續,用戶單位不得自行處理。 

第八條  報廢的低值耐用品所得殘值,有償調撥所得及賠償費等收入,壹律上交學院財務處,按學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低值耐用品若在院內調劑,需經轉出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由轉出、轉入雙方部門經辦人到國有資產管理處資產科辦理移交手續;若調撥到校外,必須征得國有資產管理處同意並經院老總批準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國有資產管理處。 

                                           

  

 

              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二零壹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錄:建帳管理的低值耐用品目錄 

1、行政辦公用品:如錄音筆、U盤、移動硬盤、手機機、取暖器(板)、飲水機、交換機、路由器、電扇、激光翻閱筆、電腦音箱等 

2、服務保障用品:醫務室檢查診斷器械、清潔衛生綠化各類工具、維修各類工具、消防工具、廚房工具等 

3、文體設備: 

文藝用品:樂器、道具、服裝、舞臺用具、其它 

體育用品:球類、拍網類、器鈴類、服裝、欄架類、其它(秒表、海綿毯等) 

4、實驗室用品:儀器儀表,工具量具器具、機電設備等 

所在地: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高職園區學府路1號    郵編:010070
招生手機:0471-5279084     0471-5279085    就業咨詢:0471-5279086

版權所有 © 蒙ICP備案 15010502000315號